工程资料收集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管理水平、工程质量的体现。按照规范的要求积累完成的完整、真实、具体的工程资料,是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一个质量优良或合格的工程必须具有一份内容齐全、文字记载真实可靠的原始技术资料。
工程资料是对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处理、工程结算、决算、审计的依据,也为工程的检查、管理、使用、维护、改造、扩建提供可靠的依据。另一方面,也是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工程质量优劣必要条件。
1.工程资料的特点
工程资料具有复杂性、真实性、随机性、时效性、综合性的特点。
2.工程资料分类
工程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并收集汇编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一般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及竣工验收文件等。
3.工程资料的编制要求
(1)工程文件应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和系统。
(2)工程文件应使用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填写经办时间。
(3)工程文件应保证字迹清晰,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齐全,手工签字,签字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计算机形成的工程文件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4)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5)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退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黑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图纸的复印件。
(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9)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10)工程档案文件的照片(含底片)及声像档案,要求图像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或内容准确。
(11)工程档案的缩微制品,必须按国家缩微标准进行制作,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保证质量,以适应长期安全保管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