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回填材料及回填要求
1)管底基础层必须铺设在符合承载能力要求的地基土层上。
2)管道的土弧基础中心角2α+30°范围内的管底腋角部位必须用中砂或粗砂填充密实,并与管壁紧密接触,不得用土或其他材料填充。
3)沟槽应分层对称回填、夯实,每层回填高度应不大于0.2m。在管顶以上0.5m范围内夯实时,不宜采用夯实机具。
4)回填土的密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5)在地下水位高的软土地基上敷设管道时,可在管道基础层和沟槽回填土内铺设土工布对管道的横向和纵向进行加固。在地基不均匀的地段,宜在管底基础层及两侧回填土内铺设土工布;在高地下水位的管段,可在管顶和两侧的回填土内铺设土工布;在地下水流动区段内可能发生细颗粒土流动与转移时,宜沿沟槽底和两侧边坡上铺设土工布。
11、管道密闭性检验
1)管道敷设完毕且经检验合格后,应进行管道密闭性检验。
2)管道密闭性检验时接头部位宜外露观察。
3)管道密闭性检验应按井距分隔,长度不宜大于1km,带井试验。
4)一般可采用闭水试验法检验管道的密闭性。

12、沟槽回填土密实度检验
1)沟槽回填土的密实度应符合规范要求。
2)沟槽内本规程未规定的其它部位回填土密实度可按《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的规定。
3)沟槽覆土的密实度可采用环刀法检验。
13、管材的运输及贮存
1)管材、管件在装卸、运输、堆放时,应轻抬轻放,严禁抛落、拖滚和相互撞击。
2)管材成批运输时,用缆绳捆扎成整体,并固定牢固,缆绳固定处及管端宜用软质材料妥加保护。当管材有承插口时,承口、插口应分层交错排放。
3)管材、管件如需长时间存放,应置于库房内;当露天堆放时,必须加以遮盖,防止曝晒,防止雨淋;存放地点必须远离热源,火源并有防水、防火措施。
4)运输、贮存过程,管材、管件应保持清洁。
5)管材存放场地应平整,堆放应整齐;管材堆放时两侧应用木楔和木板挡住,防止滑动;并应注明类型、规格及数量。
6)管材叠放高度不宜过高,叠放层数应根据不同管径按照制管厂家企业标准执行。